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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前沿003:共享街道|城市设计与交通设计的融合「连载之二」

街道导则课题组 cityif 2021-01-15

《北京市街道设计导则》是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组织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的课题。

 街道前沿 是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街道设计导则》课题小组建立的街道前沿动态跟踪专栏,旨在聚焦国际前沿理论共识、剖析全球优秀实践案例,为北京街道发展共识、管理治理、规划设计服务。欢迎业内同仁和社会人士来稿,期待与您共同探讨,让街道更美好! 

本期投稿人:小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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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街道|城市设计与交通设计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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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结合国际案例和学术文献,从城市规划设计和交通规划设计的融合视角对共享街道的内涵外延及语境、功能、共识展开探讨,旨在梳理发展脉络,整合实践资源、聚焦概念范畴,提取关键特征并确定使用原则。本文基本框架建立在Karndacharuk et al.(2014)[1,2]的基础上,并基本认同其对城市环境中共享街道(空间)的定义。

将分为5期进行介绍。

第1期

以纽约、伦敦和奥克兰为代表的共享街道国际发展趋势;

第2期

共享街道在安全性、评价标准、与稳静化交通的差异、城市设计视角和政治较量五方面的的质疑与分歧;

第3期

共享街道的内涵与外延,包括基本概念、所反映的城市与交通发展模式的内涵,追求幸福感的本质要求和理念重大转变的外延;

第4/5期

共享街道的语境模糊性、功能模糊性、共识模糊性和国内实践建议

注明:具体内容随编写过程会有适当微调


第1期回顾:街道前沿001:共享街道|城市设计与交通设计的融合「连载之一」


第2期

2发展梳理

共享街道在不同时代与国家、不同环境与语境下具有不同解读与实践,本文是以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地区视角梳理其发展历程,并认为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的共享街道均是源于此并加以本地化移植改良,而北美地区的共享街道则更偏向于设计方法中的交通宁静化。


2.1 概念起源

道路使用者融合背景下的共享街道在本质上是一种环境哲学观,其概念起源可追溯至机动化时代前期,20 世纪60 年代英国规划师Colin Buchanan 的《城镇交通》(Traffic in Towns)[1],亦称为“布坎南报告”。布坎南报告旨在改善城市交通并缓解机动车拥堵,提出描述路网与环境互动关系的蜂窝布局概念(Cellular Concept)以应对过境交通问题,环境必须使其中的人们安全、舒适地生活、工作、购物和漫步,路网设计需满足承载能力并服务于环境,反之亦然。基于蜂窝布局概念,其认为道路分级体系中的地区性集散型道路不仅应具有机动性和可达性功能,还应具有环境内终点或场所的驻留与漫步功能。其指出,将指定的道路空间营造为街道公共空间、居住区环境(Environment Area)或城市客厅(Urban Rooms),交通功能应随场所功能相应改变,既要评价交通承载能力,又要评价噪音、污染、社会活动、步行化和视觉美学等环境承载能力。

▲ 图2-1 共享街道概念起源:《城镇交通》(Traffic in Towns)


布坎南报告并未对如何利用街道空间来实现机动车与其他使用者的混合展开任何实践方面的讨论,也没有讨论共享街道是如何形成的。但其指出,一定程度上,机动车与步行者的混合并没有严重危害,以安全的方式融合两者是切实可行的。20 世纪60 年代的英国主导社会推论是建设高速路和铁路以刺激经济增长,交通规划人员和政策制定者要为道路空间内的机动车提供空间并优先路权,他们难以认同环境哲学观下道路使用者融合的观点,甚至对环境承载能力产生曲解。尽管如此,布坎南的环境哲学观仍在荷兰和德国得以实践。客观而言,其对荷兰居住区共享街道概念(Woonerf)、德国交通宁静化概念(Traffic Calming)的发展起到巨大作用,环境哲学观为共享街道概念的创造铺平前路。Ben-Joseph(1995, 2003)[2-4]评价布坎南是荷兰与德国的“交通宁静化之父”。


布坎南报告所确定的解决过境交通问题的设计方法,主要是依据土地利用与交通通道一体化的大规模规划和城镇再设计。其提出了一种交通工程视角的多层立体交通系统的极致设想,机动车与步行者间完全分隔,在城市地区重新开发车辆禁行区,架设步行连廊。这个设想在当时社会推论下被误解,并广泛传播至海外,以香港为典型代表,并进一步影响了当前中国大城市的城市规划与建设。众多实践者与研究者误认为布坎南在本质上是支持分隔概念并拥护机动车与步行者间完全隔离的,然而,事实并未如此。


▲ 图2-2 “人车分隔”理念


多层立体交通系统被英国媒体形容为“激进的城市外科手术”。布坎南本人在1973 年学术讲座[5]中描述道,“目前实施的案例中以改善环境品质为目标的屈指可数,那些陈旧的机动化工程思维依旧萦绕(在规划者和决策者)脑中”。而在1983 年的《城市交通20 年回顾》[6]中亦解释道,“尽管做了各种努力,仍然被广泛的曲解,人们理解的这张蓝图是城市重建过程中交通流线分层布置。报告原本只是描述一种开放性的选择,列举出解决交通问题从无作为到做到极致(Do Nothing to Whole Hog)的优缺点”。


英国卫报(2001)[7]在布坎南的讣告中较客观地评述,“其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被误解或被有意曲解。布坎南很明确地指出城市只具有有限的物理承载能力来吸纳机动化交通,如果人们希望得到更大的机动性和更多的机动车门到门直接服务,也确实可能实现,但要付出巨大代价,既有经济上的又有当前环境上的。布坎南从未倡导过机动化发展的极致场景,但其在报告中描述的多层立体交通系统、复杂立交和高通行能力机动化场景却极大地吸引着新生代交通工程师,这些人将其视为一项宏伟工程和个人荣耀。而布坎南一直坚持的是城市环境品质,公共空间才是城市文明的真正宝藏。”时至今日,国内的交通规划设计从业者又有多少亦是沉迷于“宏伟工程和荣耀”的幻觉,难以自拔呢?


Within any urban area as it stands the establishment of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automatically determines the (motorised) accessibility, but the latter can be increased according to the amount of money that can be spent on physical alterations

布坎南调侃其环境哲学观的核心是,

“将就原则(Rough and Ready Law)”[8]


“将就原则”将度量机动车使用程度的可达性承载标准、度量交通负外部性影响自由度的环境承载标准和物理设施建设资金承载标准与交通规划评估联系起来。在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时可以调整这3 个标准,当出现反环境效应(Anti-Environment Effect)时,环境承载标准是刚性约束,尤其在面对历史文化保护、公共健康提升和基本住房保障等决策时。布坎南本人在1966 年“交通与环境”会议中就指出,“原则上,不需要满足人们想要的,而是告诉他们什么是正确的,我并不认为在这种特殊背景下这么做或者这种态度是奇怪的或者专横跋扈的”。


《城镇交通》所内涵的布坎南环境哲学观围绕城市规划中土地、环境、资金和交通四大支柱进行政策制定,该思想深刻影响了英国交通政策决策体系和公共政策价值观。英国交通部借鉴以Freeman Fox 和WilburSmith 为代表的面向模型计算的美国研究方法,(国内交通规划者熟悉的四阶段法[9],于1953-1956 年应用于底特律地区交通规划研究,于1956-1962 年应用于芝加哥地区交通规划研究),为避免单纯地、过于简化地评价交通效率并有效反应交通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的互动反馈过程,结合兰德咨询的劳瑞土地交通模型[10]和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分析法[11],形成面向政策愿景的、英国独有的交通战略决策系统性规划方法。英国科学院院士、伦敦大学巴特列特建筑与规划学院的 Peter Hall 爵士在《城镇交通40 年回顾》[5]印证了这一论断。


读者可参阅 Traffic in Towns: The Next 50 Years[12]深入了解《城镇交通》。


2.2 居住区共享街道及其演化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荷兰的居住区共享街道概念Woonerf 深受《城镇交通》和布坎南环境哲学观影响。读者可参阅《Streets and the Shaping of Towns and Cities》(2003)[3]及其中译本《街道与城镇的形成》(2006)[4]深入了解Woonerf 的理念、设计特征、社会收益、安全性和前景。

1965年


代尔夫特理工大学(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和埃门大学(University of Emmen)城市规划系的Niek de Boer 首次提出该概念,可理解为居住庭院(Residential Yard)。

1969年


代尔夫特规划局的JoostVahl 决定在低收入居住区进行试验,将机动车交通与社会居住空间相融合。为了实现交通与居住活动的融合并鼓励步行,试验移除了标准化的道路标识、标记、路缘和路障。随着代尔夫特的成功试验,Woonerf 概念在全国被广泛接受。

20世纪70年代中期


Woonerf 概念从荷兰影响到相邻欧洲国家的居住区道路设计。丹麦在普通交通法规基础上创造机动车必须让路于步行者的休闲娱乐区域(Rest and Play),德国按照Woonerf设计的街道被视为娱乐型街道(Play Street),瑞士设置20km/h 车速限制的相遇区(Encounter Zone),英国提出家庭分区(Home Zone)。

1976年


荷兰政府承认Woonerf 法定地位并正式出台设计标准与规章文件《Woonerven-Minimum DesignStandards and Traffic Regulation》(RVV No.179)。该文件要求全体道路使用者应遵循以下交通规则[13]:


◆ 居住区共享街道 Woonerf 中,行人可使用全部道路空间,但不允许在路面上游嬉;

◆ 小汽车行驶速度不应超过步行速度,右行交通始终具有优先权;

◆ 小汽车不应阻碍行人,行人不应故意阻碍小汽车。


荷兰 Woonerf 的交通规则对后续共享街道交通规则的制定起到决定性影响,如新西兰《陆路交通法则》(Land Transport Rule)[14]要求共享空间里不同使用者间的同等优先相互影响应遵循:

◆  车辆进入、沿着、穿行共享分区时,必须避让行人;

◆  行人不应过度阻碍其中车辆的通行。

荷兰 Woonerf 的成功推广促使美国规划界重新认知街道的重要性,并深深影响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两位教授,1981 年Donald Appleyard 的专著《Livable Streets》(宜居街道)[15]和1993 年Allan Jacobs 的专著《Great Streets》(中译本:伟大的街道)[16-17]。《宜居街道》和《伟大的街道》对后续的街道研究产生深远影响[18],而两人的代表文章《Toward an Urban Design Manifesto》(走向城市设计宣言)[19-21]又冥冥之中将街道设计和城市设计紧密联系起来。街道设计,不仅是交通设计,还是城市设计与交通设计的融合。

▲ 图2-3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Donald Appleyard 和Allan Jacobs


Allan Jacobs 在2008 年“伟大的街道造就伟大的城市”主题对话[22]中亦表达了对共享街道的看法:

我个人对您提出的“人车互动”(Integration Between Pedestrians and Cars)的概念非常感兴趣。我注意到有些新兴的中国小区设计里是人车分流,主要是为了安全和减少干扰。您怎么看?

雅各布斯

我认为,我越是关注人的安全,我越是倾向于设计成甚至没有路沿的街道,让人和车在一起,我要让街上有车,让车辆慢慢行驶,人车混合。如果你在一个行人可以自由行走的地方开车,你会怎么样?你会更注意,开的更小心。如果车辆的速度不是首要目标的话,让人车混合。

居住区共享街道 Woonerf 的工程造价是较高的,20 世纪60 年代末其在荷兰的成功实施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经济条件,荷兰正处于北海油田开发的繁荣时期;地质条件,荷兰西部泥炭地圩田土基松软,路面必须每五年保养更换一次;社会条件,Woonerf 的试验场地依据雷德朋思想进行居住区设计,停车集中布置于500 米外的露天空地,庭院式道路则可以实现居民就近停车。而伴随1974 年和1979 年爆发的两次石油危机,荷兰经济进入国际原油价格平稳的5 年经济衰退期,Woonerf 亦仅考虑交通功能,简化其设计要素进行瘦身,即不触及传统的道路平面设计,通过设置限速路拱、瓶颈、抬高交叉口等手段来降低机动车速度。


瘦身后的 Woonerf 在联邦德国得以试验推广,形成交通宁静化(Verkehrsberuhigung)的设计标准,并于1979 年正式实施交通宁静化政策。鉴于早期单条街道试验暴露的问题,区域规划、住房与城市发展部(BMBau)认为需要区域性交通宁静化,并于1980 年在柏林(Berlin)、美因茨(Mainz)、埃斯林根(Esslingen)、布克斯泰胡德(Buxtehude)、英戈尔施塔特(Ingolstadt)和伯根特莱西(Borgentreich)开展了长达13 年的评估项目以论证交通稳静化、步行化和商业活力间的关系[23-24]。然而限于区域推广的经费限制,联邦政府认为交通宁静化的施工周期长、建设成本过高,于1985 年实施了30 公里限速区(Tempo-30-Zonne)的试验,并在1988 年正式公布实行。


共享街道与交通宁静化两个概念常因定义混淆、界线模糊、关系复杂等因素造成近期规划设计实践中的误用、滥用,本文将在后文“质疑与分歧”中加以论述。但可以明确的是,两者在演化发展过程中遵循着“有先有后、有因有果、有合有分”的客观规律。理论实践上先有共享街道后有交通宁静化,发展历程上先有共享街道简化瘦身后有交通宁静化区域管理,理念内涵上先有城市多系统融合主义后有交通单系统功能主义,结果表征上先有“人本位”街道后有“车本位”道路。


▲ 图2-4 共享街道类型划分示意图


读者可参阅 CITYIF 公众号转载文章《交通限速:德国城市区别化的交通限速区域管理》[25]深入了解德国交通限速,可参阅《The Pedestrian and City Traffic》[26]和《交通安宁:前联邦德国道路交通的新概念》[27]深入了解上述发展历程。



下期内容简介

发展梳理部分,

2003-2008 年INTERREG IIIB 的Share Space 项目,

2001-2004 年ARTISTS 的Arterial Streets for People 项目,

英国指南的Manual for Streets1/2 和LTN1-11,

伦敦实践的RTF Streets Family 

Street Mobility Project Toolkit。


质疑与分歧部分,

关于安全、

关于评价标准、

关于交通宁静化。


参考文献

[1] Ministry of Transport. Traffic in Towns: A Study of the Long Term Problems of Traffic in Urban Areas [R]. London,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 1963.

[2] Ben-Joseph E.. Changing the Residential Street Scene: Adapting the Shared Street (Woonerf) Concept to the Suburban Environment [J].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Planning Association, 1995, 61(4): 504-516.

[3] Southworth M., Ben-Joseph E. Streets and the Shaping of Towns and Cities [M]. Washington D.C., Island Press, 2003.

[4] 迈克尔·索斯沃斯 , 伊万·本-约瑟夫著, 李凌虹译. 街道与城镇的形成 [M].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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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胡以志. “伟大的街道造就伟大的城市”—对话艾伦·雅各布斯教授 [J]. 国际城市规划, 2009,24(1): 10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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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李克平. 交通限速:德国城市区别化的交通限速区域管理 [EB/OL]. CITYIF 公众号, 2018.

[26] Hass-Klau C. The Pedestrian and City Traffic [M]. London, Belhaven Press, 1990.

[27] 陈祯耀. 交通安宁:前联邦德国道路交通的新概念 [J]. 国际城市规划, 1993, 8(1): 32-36.



往期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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